版权必须归公司,要不然我们这三年岂不是白干了?”
其他人也都是一脸愤慨的模样,孙耀德不明所以,周伟琪三人也是惊愕万分。
版权可不是唱片约经纪约可比的,一个是只有有人喜欢这首歌,那就能赚钱,完全可以赚个几十年,《beat-it》就是个例子,一个是撑死十年八年,完全不可同日而语,尤其是侯明那十首金曲摆在眼前。
不过这次封志俊可就偷笑了,拍电影什么的也重视版权,但重视的是电影版权,至于音乐版权什么的,反倒是不怎么在意。
如果侯明在另外四家碰壁,那他最有可能中标。
之前他想为公司找一个制作主题曲的人,但现在看来,貌似能让公司开拓一向新的业务,现在不是说给公司省多少钱,而是给公司赚多少钱了。
一进一出,效果翻倍。
:娱乐小说,自然不会严谨,相关的一些东西,大家看看、笑笑也就罢了,真找一个专业人士来,我就要掩面撤退了。
还是老话,求收藏,今天难得活少,最少三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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