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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2章 这不是老熟人吗?(2/2)

作者:霖沛
由有变化吗?”吴法官问道。

“没有!”四方大脸男律师很老实,没有过多的废话。

“被告答辩!”吴法官道。

“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
被告认为原告索要未签劳动合同两倍工资、三月份工资、经济补偿金、赔偿金、失业赔偿金等共计一百多万无事实及法律依据,应予驳回。”王川简明扼要的答辩道。

“下面原告举证。”吴法官也不想王川长篇大论的答辩。

“第一份证据,离职证明,证明原被告之间是劳动关系,但是被告并未与原告签署劳动合同,因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,扣除已经支付的工资,被告还需向原告支付三千元的工资。

第二份证据,被告向原告转款的记录,证明原告三月在被告处工作,被告应当支付三月份全部工资,而不是仅仅支付九天工资。因此被告应该向原告补发三月份工资一千七百五十九元。

第三份证据,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离职协议,证明被告无正当理由解除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,被告理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三千元,和经济补偿金一千五百元。

第四份证据,社保记录,证明直到目前为止,原告一直未工作,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失业赔偿金一百万元。”四方大脸男律师在举证时有些结巴,说话缺少底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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