暮云诗也摇摇头:“不了,我就先背着买的这些东西回去,你们继续在镇上看一看,还有那种孤苦无依的就带回山寨,好生照顾。”>
“若是有壮劳力,明日可以带着她们一起来山崖那处等我,现在我们有人收货,就算再多也不用怕卖不出去。”>
金阳先父子二人微笑着点头,因为她们之前在地窖里面放出来的一些人愿意留在山寨。>
目前大概有二十来人,只不过有的人身上有伤口,需要养一段时间。>
而今日他们来到镇上,除了卖海货,还有一个目的便是寻人。>
两人本身就是金家屯的,又经常来镇上卖猎物,对于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基本上都了解。>
所以想要找到那种老实不会翻江倒海的,心眼好的人还是可以的。>
毕竟他们人贫穷,所以认识的人自然也是农户,要么是猎户,要么是没落的人,总归就是一个层次的。>
暮云诗离开之后,父子二人便分头行动起来,去寻找他们昨夜谈下的目标。>
面对他们的积极性暮云诗倒也没说什么挺赞赏的,唯有浑身是干劲,日子才能过得充实。>
背着买的那些调料盐巴,还有几套衣服,以及今日拿到的银钱。>
山寨里面的银钱肯定是不拿出来的,但是这光明正大赚的东西,暮云诗自然也要拿出来花。>
回到家里将棉服给三个男人套上,笑嘻嘻的:“爹,暖和吧?”>
穿着衣服走出来的暮高轩,脸上都笑开花了:“嗯,暖和,已经好些年没穿过这种棉衣了,身上都是暖烘烘的,还有这鞋子穿着也不再冻脚了,就连脚踝的位置也不那么疼了呢!”>
暮成泽也穿着新衣服出来拍了拍,刚刚不小心蹭到了一点灰。>
“我们家云诗就是厉害,没想到有一天爷爷还能想上你的福,哈哈哈!”>
因为暮云诗这次背的是三大背篓,一共卖了二十几两银子。>
买了一家人的衣服还有锅碗瓢盆,总归是能换的,行头都准备了一身。>
帝爵冥穿着暮云诗买来的蓝色衣服,总觉得有些别扭,一直在那拉拉扯扯的,眼神里都是嫌弃。>
走近去的暮云诗笑嘻嘻的问:“怎么了?这衣服不合身吗?”>
“就是这颜色,下次能不能换黑的?穿着也挺暖和,没有不合身,只是我不怎么穿这种亮色的衣服,还有点不适应。”拒绝迷,虽然这样说的,但是嘴角却无意识的挂上一点弧度。>
这女人还真是说到做到,才几天的时间就已经穿上新衣服了,虽然这样的布料不如之前所穿的,但是除了暖身子以外还暖心。>
暮云是摇摇头:“那怎么能行,总穿黑色暗色的太过压抑,你应该从现在改一改自己的脾气,你要彻底的变成另外一个人。”>
“之前的你都是戴着面具的,没有人看过你的真面目,那么现在你就以真面目示人,好好在家养伤!”>
“最好能与之前所有的行为作出反面来,这样减少你的危险,过几日我会找关系再给你弄个户籍过来。”>
“户名我会惯成我的避免那些极品亲戚过来当吸血鬼,到时把你们三个都挂在我的户下,以后就我来养你们了。”>
之前暮云诗也不是没说过这样的话,只不过开始的帝爵冥只觉得不屑,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,越发的相信她了。>
她的身上有一种力量,好像能够将周围所有的黑暗都照亮。>
就如同自己原本颓丧,满是仇恨到现在的笑容越来越多。>
“嗯,我的荣幸!”>
这句话取悦了暮云诗,觉得今后干起活来更有劲儿了。>
这不是已经有了好的势头吗?要拿下做男宠不是简简单单的事吗?>
内心的小人在狂笑:哈哈哈……早晚有一天本姑娘会后宫满员。>
在看着暮云诗发呆傻笑的样子,帝爵冥皱起了眉头:“今日那个年轻的男子是谁?”>
“他啊,我新收的人,以后就跟着我了。”暮云诗坦然的说着,倒也没多想。>
但帝爵冥却黑了脸:“以后跟着你了?你新收的人?你是觉得我一个不够!嗯?”>
后面这个字还带了拖音让暮云诗,感觉到了浓浓的危险。>
觉得后背都是凉飕飕的,抽了抽嘴角,不过很快又笑了。>
蹲下身子凑在帝爵冥面前:“我说大贤王,我可不可以认为你现在的表现是吃醋啊?”>
“我之卧榻,岂容他人酣睡?”帝爵冥说的理直气壮,里面的戾气一点都不小。>
暮云诗蹲着撑着自己的下巴,欣赏着美男吃醋的模样,见他快要爆发了,才赶紧解释。>
“哎呀,你先别生气嘛,听我把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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