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(武德三年),(尚在襁褓中的)李承乾被封为恒山王。
贞观十六年(642年),李承乾因为忌惮同样深得父亲宠爱且怀有谋嫡之心的胞弟李泰,在试图暗杀失败后,遂与汉王李元昌、城阳公主的驸马都尉杜荷、侯君集等人勾结,打算先下手为强起兵逼宫,结事情败露。
贞观十七年(643年)正月,太宗还表态太子虽有足疾,并不影响走路,何况太子有子,依照礼法,即使李承乾先死,也应该立李承乾的儿子李象。
唐太宗为了保全这个爱子,以“泰(李泰)立,承乾(李承乾)、晋王(李治)皆不存,晋王(李治)立,泰共承乾可无恙也“这理由立李治为皇太子。在唐太宗保全下,他本人被判充军到黔州,参与政变的赵节、杜荷、侯君集皆处死。
贞观十九年(645年)郁郁而终(墓志为贞观十七年十月一日(643年11月17日薨),唐太宗为此罢朝,葬以国公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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