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阻止,怔怔地看着担架被推走。于茜离他原来越远,突如其来的,彷佛是最后的奔溃一样,决堤的泪水夺眶而出。从于茜出事到现在,他从没有哭得这样厉害,泪水就跟止不住一样,不停地流着,像是要将这辈子所有的泪水全部都流干。所有的力气都被抽干似的,全身软绵绵丝毫没有气力。
沈非翎差不多是在最后的时候赶过来的,他过来的时候,所有的一切已差不多结束。除了那一只黑色的小小盒子,这世间就像没有于茜这个人存在过一样,众多的痕迹都被尽数抹了去,这个人如今完全烟消云散了。
“沈总,谢谢你。”
莫谦则捧着盒子,经过沈非翎的时候冲着他点了点头,轻轻道了声谢。
若非这次有沈非翎,只怕于茜至今都无法入土。而且不知沈非翎是动用了什么样的经济力量,让这殡仪馆里的一群工作人员都乖乖地等着加班。而白日来这儿,只怕又会惹出很多口舌。
“明天有空吗?”
沈非翎站在空荡的悼念堂里,没有转身,压低了声音问路过身旁的莫谦则:“有些事情想找你谈谈,能不能空出一个下午的时间?”
“可以。”莫谦则的脸上满是漠然,手里的盒子仿佛有千斤重,生活里全部的指引和力量,如今都装在了这个盒子里,拿不出,也看不见。
夜色如墨,多少有*因为人为因素彼此背离,那些回忆不值得伤心;可是又有多少像他和于茜这样的有*,因为这些无力回头的不可靠因素相互背弃。等过了那奈何桥,喝了那碗孟婆汤,今生今世,所有的一切就都消失了。
“大少爷,船靠岸了。”
一所巨大的游轮停在了美国密西西比河的港口,奢华的外形惹了不少好事的人前来围观。天虽然只是蒙蒙亮,可是码头上来来往往的人却不在少数。沈晨烽将老助理丢下海就进屋睡觉去了,一直没有再出来。候在甲板上的几个保镖虽然暂时都松了口气,可是船一靠岸,神经立刻又绷紧了起来。
房间里头半天没有反应,保镖有些紧张地又轻轻地敲了敲门,冷汗已经冒了一背脊。他姓周,是新疆那儿的一个在押人员,当时是因为散布不实消息被捕。他个子有近一米九,别人都喊他周壮,机缘巧合之下被沈晨烽救了出来,死心塌地地已经跟了他快有三个月了。
只是这魔王的脾气比那暴戾的狱警还要恐怖三分。他到现在都不太能理解沈晨烽的逻辑思维,加上他的普通话说得不太利索,在保镖队伍里,经常是被那些从业已久的人捉弄的对象。
就比如这次,沈晨烽刚刚发完火,脾气还没完全消,几个老保镖都不敢凑近,生怕一个不小心被沈晨烽逮住,也被射上一箭丢进海里。这魔头折磨人的鬼点子实在是让人招架不住。船靠岸之后,没人敢去沈晨烽的房间敲门喊人,周壮的年纪最小,几个人都将他推了出去。
“敲一次我就能听到了。”
在房间里仍旧没有回应,保镖准备第三次敲门喊人的时候,房间门吱呀一声开了。一身豹纹睡袍的沈晨烽懒洋洋地靠在门楣上,瞥了一眼忐忑不已的周壮。
“是,大少爷,”周壮回答得有些结结巴巴,他这辈子还真没怕过几个人,沈晨烽就是其中一个:“船已经靠岸了。请您更衣上岸,已经有车子在码头那儿等着咱们了。”
沈晨烽带着一丝笑,看着比自己还高出半个头的周壮:“你是我从新疆带回来的吧?跟着我应该还不到三个月吧,来过美国吗?”
“回少爷的话,没有,我都没出过几次村子。”周壮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,在祖国的边境地区长大,除了他周围的城镇和几个小村子,他还真没出过几次家门。这次跟着沈晨烽,一下子从内地跑到了美国。激动之余,他还有点担心,因为他完全不懂英语。
“我观察了你三个月,”沈晨烽脸上的笑意更加浓了:“人倒也是诚恳,力气也挺大。我手下不需要那种太聪明的,你也看到,聪明过头的人在我手里都没什么好下场。怎么样,我手下的几个助理都因为不忠被我一锅端了,缺人手,要不你来?”
周壮吃了一惊,连连摆手,脸也变得微红:“我都没有念过几年书,大少爷这样的人,应该找些更有本事的,我跟着大少爷打打下手就是了。我是大少爷从监狱里头捞出来的,半条命就是您的,老娘也是您给钱养的,别人说什么我都不会背叛大少爷。”
沈晨烽笑笑,没有再劝。
几个保镖站在甲板上等了老半天,沈晨烽才换好了衣服走了出来。一身灰色的运动服,中规中矩的,穿了一双白色的耐克鞋。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停在了码头前等着,银色的标志在晨曦下亮闪闪的。
“少爷。”
几个在车子旁边等着的黑衣人远远地就认出了沈晨烽,迎上去欠身打招呼。
“老头子还在等我?”
沈晨烽扫了一眼这群不知等了多久的家伙们,又打了个哈欠:“在哪儿?”
“rig庄园。”几个人又是毕恭毕敬的一个欠身:“老爷已经等了您很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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